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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通辽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院长副院长的决定 通教发〔2019〕52号

2020/05/09 5.2k 阅读 51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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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通辽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院长副院长的决定 通教发〔2019〕52号

各旗县市区教体(教科体)局、开发区教体卫计局,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通辽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加大教育教学科研力度,转换教科研机构的运行机制,培养一支优良的教科研队伍,全面提高教科研水平,经市政府同意,2016年成立通辽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通辽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在体制机制上采取虚实结合、工程推进、课题式攻关、项目化管理的运行模式。通辽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院长、副院长实行聘任制。

到今年9月,研究院院长副院长任期届满,面临换届。经研究,决定聘任王敏勤同志为第二届教育教学研究院名誉院长,聘任王云山同志为院长,聘任吉日木图、毕连喜同志为副院长。

市教育局与名誉院长签订聘任合同,并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名誉院长、院长、副院长聘期为三年。受聘名誉院长、院长、副院长的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履行解聘程序。

此决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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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