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自治区十三届四次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涉及通辽市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合作,抓好任务目标分解细化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地。
二、市政府分管领导针对所负责的重点任务抓好调度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三、市政府督查室要进行跟踪督查、定期督办,及时准确掌握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并报告市政府。
附件:自治区十三届四次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涉及通辽市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021年3月27日
附件
自治区十三届四次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涉及通辽市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1.建设赤峰、通辽区域中心城市,加快东部盟市构建绿色产业体系。(责任部门:市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农牧局、商务局)
2.严格控制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全面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工信局、能源局、生态环境局)
3.建设绿色矿山。(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4.创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农牧局、工信局)
5.推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责任部门:市蒙中药办、卫健委)
6.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新建高标准农田459万亩,持续推进盐碱化耕地改良和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责任部门:市农牧局、水务局、科技局)
7.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设农作物、林草和畜禽种质资源库,提高育种创新、良种繁育能力,推进育繁推一体化。(责任部门:市农牧局、科技局)
8.深入推进奶业振兴,鼓励以混合所有制形式建设奶源基地和牧场,支持传统乳制品产业化、品牌化发展。(责任部门:市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9.推行标准化饲养,加快肉牛肉羊产业发展,支持肉乳兼用品种发展。(责任部门:市农牧局)
10.实施农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责任部门:市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1.整治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问题。(责任部门:市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局、公安局)
12.推进引绰济辽二期项目。(责任部门:市水务局、发改委)
13.推动国家公园申报工作。(责任部门:市林草局、发改委)
14.治理地下水超采。(责任部门: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
15.做优做强现代能源经济。(责任部门:市能源局)
16.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17.建设智慧城市。(责任部门:市大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