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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2/12/03 6.5k 阅读 419 点赞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切实做好国务院大督查下沉暗访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整改到位、如期销号,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将高标准农田问题机电井纳入“半拉子”工程整改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问题整改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把国务院大督查下沉暗访组指出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聚焦全市排查出的4778眼问题机电井及附属设施损坏问题,以“井通电、泵出水、房完好、路通畅、有人管”为整改标准,对各地整改工作开展逐级验收和复验,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二、时间安排

验收工作分两步实施,各旗县区根据疫情管控情况及时开展旗县区验收,经旗县区验收合格后,市级立即开展复验,年底前完成市旗两级验收。

三、验收范围

对各旗县区排查出的4778眼问题机电井及附属设施(包括列入“半拉子”工程整改范围的62个乡镇3572眼问题机电井)开展旗县自验和市级复验。

四、验收标准

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高标准农田排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字〔2022〕125号)要求,根据原项目设计标准及问题机电井建设使用年限等,以达到“井通电、泵出水、房完好、路通畅、有人管”为整改标准,具体验收标准为:

(一)机电井。通过洗井等方式整改的问题机电井,整改后机电井出水量、水泵流量等达到原设计要求或满足项目区灌溉需求。新建机电井,机井结构、深度、井管材质、单井涌水量、水泵型号等要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过程要满足《机井技术规范》(GB/T50625-2010),井管及水泵要符合《机井井管标准》(SL 154-2013)和《井用潜水泵标准》(GB/T2816-2014)等国家标准。压减机电井需具备项目区农户或村民代表签字、村民代表会会议记录、苏木乡镇审核意见和旗县区批复意见。列入改造提升项目整改的问题机电井需提供原项目立项文件、竣工验收报告、问题井所在嘎查村落实2023年项目项目申请表、苏木乡镇审核意见、旗县农牧部门按照自治区2023年项目建设要求提供实施项目意见等。

(二)井房及附属设施。井房墙体无破损、裂痕;房顶彩钢板完好;井房门无破损,开启灵活,设置锁闭装置;配电箱设置合理,一般应安装在井房内靠近水井侧墙体。原设计要求配备过滤器、施肥罐、流量计等设施的要确保配套设施齐全完好,使用功能正常。

(三)输水管网。2018年以前实施的项目要按照原设计要求整改,确保整改后各级输水管线和给水栓正常使用,无漏点;2018年后实施的项目,输水管网要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50363-2018)等相关技术规范和原设计要求。

(四)配电工程。配电线路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和《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499-2001)》相关标准。电网容量应满足高标准农田灌溉最大用电负荷时段的正常用电需求。配电装置应正确选用标准变台、变压器容量、标准配电箱、断路器容量、互感器、起动器、避雷器、接地装置等相关设施,并保证使用功能正常。

(五)田间道路。混凝土、砂石、土路达到原设计要求,能够满足农业物资运输、农业耕作和其他农业生产活动需要。机耕干道应满足农业机械双向通行要求,机耕支道应满足农业机械单向通行要求。

(六)使用管护。问题整改后,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人。

五、验收方式

(一)旗县区自验。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验收工作组,对照整改台账逐一开展实地验收,重点查验整改后设施是否达到相关工程验收标准,整改过程影像资料等佐证材料是否齐全,现场填写验收登记表,经嘎查村、苏木乡镇、施工单位(整改主体)和旗县验收组四方确认签字盖章,出具验收结论。对验收合格的,建立验收台账,同时以项目为单位完善整改档案。对验收不合格的,向整改主体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旗县级验收合格后,以旗县区人民政府文件向市政府申请市级复验,并按照实施部门分类统计报送验收台账。

2. 市级复验。市直各部门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各旗县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所属部门分类,对口开展市级复验,复验比例由各部门酌情安排(不低于20%)。验收采取实地查验、查看档案、群众测评等方式,对复验问题逐一填写复验登记表,经嘎查村、苏木乡镇、旗县相关部门和市级验收组确认签字盖章,出具验收结论。复验不合格的,对相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单。市直部门复验完成后,以旗县区为单位,出具复验意见和复验报告(附复验台账)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农牧局汇总。

六、工作要求

各旗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整改验收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本次整改验收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整改验收落实落细。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协作,上下畅通,做好自治区厅局和旗县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照工作任务、验收流程、时间节点等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到位,确保本次整改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级验收工作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切实履职尽责,确保验收不走过场、整改群众满意,向国务院督查组和自治区党委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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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