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
政策政策解读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2018/03/05 2.6k 阅读 23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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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国家和自治区设立学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按照“地方限行,自治区奖补”的远侧,对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双语授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给予资助。标准:当地发改委批准的公办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50%。此外,幼儿园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

从2013年春季起,我市把蒙古语授课学前儿童补助政策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印发了《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蒙古语授课学前儿童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3]83号)文件,对全市蒙古语授课学前儿童实施补助管理费及保育费。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1000元。

每年分春秋两个季度进行资助。目前,实施学前补助的有市直(蒙古族幼儿园),开鲁县蒙古族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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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