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卫计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19〕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本次核查工作是教育系统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地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做为一项政治责任来抓紧抓好抓实。要按照自治区通知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落实资助政策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二、各地各校要按照与当地扶贫、民政等部门核实比对后的贫困家庭学生信息与在校学生逐一进行核查,如发现有未按照规定享受资助政策的学生,要立行立改,抓紧落到实处。核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漏助一个学生。
三、结合本次检查,各普通高中学校还要重点排查建档立卡、低保、特困家庭学生、孤儿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住宿生补助和通辽市各阶段在校学生就学补助等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坚决杜绝将国家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补助资金转项使用,实行轮流受助,以奖代补,随意分配助学金发放名额等违规现象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立即整改,使国家助学资金安全落到实处。
四、教育部助学管理中心将于近日对我市建档立卡学生受助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地各校做好迎检准备。
五、各地各校务于3月15日之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形成报告于3月18日之前上报通辽市助学管理中心。
联系人:胡峰赫联系电话:8835315,电子邮箱:421317325QQ@.com
附件:《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019年3月8日
| 索 引 号 | 111505000116403612/2024-02490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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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通教函〔2019〕13号
各旗县市区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卫计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19〕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本次核查工作是教育系统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地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做为一项政治责任来抓紧抓好抓实。要按照自治区通知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落实资助政策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二、各地各校要按照与当地扶贫、民政等部门核实比对后的贫困家庭学生信息与在校学生逐一进行核查,如发现有未按照规定享受资助政策的学生,要立行立改,抓紧落到实处。核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漏助一个学生。
三、结合本次检查,各普通高中学校还要重点排查建档立卡、低保、特困家庭学生、孤儿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住宿生补助和通辽市各阶段在校学生就学补助等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坚决杜绝将国家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补助资金转项使用,实行轮流受助,以奖代补,随意分配助学金发放名额等违规现象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立即整改,使国家助学资金安全落到实处。
四、教育部助学管理中心将于近日对我市建档立卡学生受助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地各校做好迎检准备。
五、各地各校务于3月15日之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形成报告于3月18日之前上报通辽市助学管理中心。
联系人:胡峰赫联系电话:8835315,电子邮箱:421317325QQ@.com
附件:《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019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