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住建和交通运输局、各旗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方针,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保障安全、保障通畅、保障防疫情况下,在通辽市范围内推行“四允许”便民措施助力地摊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
在不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保证环境卫生前提下,允许临街商家临时越门摆放商品。
临街餐饮店铺在规定的时段内(18:00-23:00)允许占道经营,店外摆放的餐桌下要有垃圾桶,地面要铺设防油垫,并配备专职保洁员。一律不得店外吹碳,不得店外烧烤,不得往雨水篦子里倒污物。
二、允许流动商贩有序经营
在不占用黑色路面、不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允许流动商贩在规定的街路小巷和居住集中区域沿街贩卖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随产随清,撤摊后地面要保持整洁。
三、允许大型商超占道促销
大型商超在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占道促销活动,做到不动火、不动气、不冒烟,确保没有安全隐患,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撤摊后要保持地面卫生整洁。
四、在布局合理的前提下允许早夜市占道经营
早夜市要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经营(早市撤市时间7:30,夜市上市时间18:00,撤市时间23:00),摊位要整齐有序、自备垃圾容器,车辆停放不得堵塞交通。食品加工制作摊位场地上要铺设防油垫,地面油污要及时处理,不得往雨水篦子里倒污物。
2020年6月9日
| 索 引 号 | 11150500MB16286761/2024-02859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0-06-09 |
|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0-06-09 |
关于在通辽市范围内推行便民措施助力地摊经济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住建和交通运输局、各旗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方针,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保障安全、保障通畅、保障防疫情况下,在通辽市范围内推行“四允许”便民措施助力地摊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
在不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保证环境卫生前提下,允许临街商家临时越门摆放商品。
临街餐饮店铺在规定的时段内(18:00-23:00)允许占道经营,店外摆放的餐桌下要有垃圾桶,地面要铺设防油垫,并配备专职保洁员。一律不得店外吹碳,不得店外烧烤,不得往雨水篦子里倒污物。
二、允许流动商贩有序经营
在不占用黑色路面、不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允许流动商贩在规定的街路小巷和居住集中区域沿街贩卖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随产随清,撤摊后地面要保持整洁。
三、允许大型商超占道促销
大型商超在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占道促销活动,做到不动火、不动气、不冒烟,确保没有安全隐患,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撤摊后要保持地面卫生整洁。
四、在布局合理的前提下允许早夜市占道经营
早夜市要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经营(早市撤市时间7:30,夜市上市时间18:00,撤市时间23:00),摊位要整齐有序、自备垃圾容器,车辆停放不得堵塞交通。食品加工制作摊位场地上要铺设防油垫,地面油污要及时处理,不得往雨水篦子里倒污物。
2020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