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住建和交通运输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1年全市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相关企业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在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为提高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21年度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通知》(内建质〔2022〕100号),我市通辽市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等23个建筑工地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现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2年8月9日
附件:
表彰名单
附件:
通住建质发〔2022〕49号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表彰2021年度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通知 2022-08-09
| 索 引 号 | 11150500MB16286761/2024-02937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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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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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表彰2021年度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住建和交通运输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1年全市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相关企业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在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为提高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21年度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通知》(内建质〔2022〕100号),我市通辽市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等23个建筑工地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现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2年8月9日
附件:
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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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住建质发〔2022〕49号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表彰2021年度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通知 2022-0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