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各行业协会,各相关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促进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我局拟组建通辽市工程造价专家库,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现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
设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加入专家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工作
参与研究和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加强学术交流、促进行业内的沟通与联系,推动行业进步和发展;为我市一次性补充定额的制定和评审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检查、核查、评选活动;完成市住建局委托的其它工作。
二、专家申报条件
工程造价专家面向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范围内选拔。要求入库专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享受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者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和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年龄不受此限制),作风正派、工作严谨。
(二)具有5年以上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装、城市轨道交通、装饰、园林绿化、仿古建筑等行业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行业内有关成果文件质量审查等工作经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副高(含副高)职称资格以上或取得执业资格的一级造价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
2.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15年以上者,技术职称资格或执业资格可适当放宽考虑。
三、 个人申报材料
1.通辽市工程造价专家库申报表(附件1);
2.单位对本单位自荐人员,形成推荐意见并签章(无单位或已退休人员不需单位推荐);
3.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
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无单位或已退休人员的除外)。
四、征集程序
申报人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由通辽市住建局确认并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通辽市工程造价专家库申报表》(附件1),报申报人所在单位。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个人申报相关材料,填写单位意见后,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填写《通辽市工程造价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2),将申报表、汇总表(包括电子版)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9月30日前,报通辽市住建局。
五、其他事项
(一)请市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有关单位等积极推荐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专家申报。
(二)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作为我市工程造价专家库成员。
(三)专家库按照申请自愿、择优入库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市住建局每两年定期公布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应用情况,适时进行专家分类设置、补充入库、调整出库。
联 系 人:杨小旭
联系电话:0475-8238996
邮 箱:tljzjnykj@163.com
地 址: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6室(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与永安路交汇处东北侧住建大楼)
附件:1.通辽市工程造价专家库申报表
2.通辽市工程造价专家申报汇总表
通住建科发〔2023〕11号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工程造价专家库第一批专家的通知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