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政通辽市政府文件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范国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2021/08/02 1.1k 阅读 166 点赞 查看原文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范国安同志任职的函》(内环党组〔2021〕166号),经市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范国安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21年8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一键下载Word点击阅读PDF标签:通辽市政府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