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以推进仲裁争议前端化解、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为目标,“五措并举”全面提升工作效率,保障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法治教育筑根基,普法意识入人心。通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足工作实际,通过以案释法、仲裁开放日、庭审旁听等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普法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树牢法治观念。同时,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思路,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了“法治进乡村、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企业”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深入推进平安通辽、法治通辽建设提供有力法治支撑。2025年第一季度,开展法律法规宣传10余次,发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200余人次,收效良好。
争议调解破难题,春风化雨润人心。调解是化解矛盾的关键手段,恰似春雨能滋润干涸的大地,让紧张的劳资关系得以缓和。案件处理过程中,仲裁员秉持公平公正、耐心细致的原则,深入了解争议双方的诉求和矛盾焦点,既从法律角度向双方阐明各自的立场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又从情理方面进行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个性化的调解方案,使争议案件在调解阶段妥善解决,达到案结事了。截至目前,市本级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7件,其中涉及劳动报酬类争议42件,涉及用人单位42家。结案47件,结案率100%,仲裁终结率100%,调解成功率为89.36%,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97.43万元。
裁审衔接齐发力,统一标准稳人心。定期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会议,围绕疑难案件的裁审标准、调解功能发挥、源头治理等核心问题交换意见并达成共识。不仅创新了部门协作的形式,更彰显了基层社会治理从“末端处置”向“源头防控”、从“矛盾上交”向“纠纷自愈”的治理逻辑转变,为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长效治理构格局,多元共治聚人心。提升调解成功率需社会多方参与。通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调解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同时联合市工商联、市工会等单位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未来,还需加强跨部门协作,推动劳动争议从“末端化解”向“全程治理”的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为民解难事,真情服务暖人心。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创新建立“劳动仲裁+法律援助”联动新模式,以“调解+法援”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先调后援,有效解决劳资纠纷,形成“1+1>2”的工作合力,实现法律援助和劳动仲裁的无缝衔接。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地提高了农牧民工维权的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前端普法“治未病”、中端调解“疏堵点”、末端裁判“树标杆”的工作新思路,力求通过机制创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纠纷解决中感受到仲裁工作的公平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