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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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4/01 1.9w 阅读 132 点赞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人社发〔2024〕3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 辽 市 财 政 局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通辽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附件:关于印发《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人社发(2024)3号 (1).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