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部〔2022〕3号)文件要求,为加快培育建设一批通辽市级劳务品牌,进一步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助力实施服务业提质增效和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在通辽市范围内开展市级劳务品牌创建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辽市级劳务品牌推荐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地域特点、行业特点,反映该地区的历史传统或文化特色。
(二)体现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所需技术工种。如:家政、养老护理、生物制药、黄牛饲养和蒙餐等工种。
(三)经旗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或自发形成品牌三年以上。
(四)带动就业规模明显,近三年每年带动就业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劳务品牌带动就业人数,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包括间接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家政服务类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包括间接带动就业人数)达到500人以上。
(五)从业人员经过一定期限的专业技能培训,或一定数量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培训证书。
(六)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对输出地的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明显的带动和提升作用。
(七)在输入地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广泛认可,且未出现严重失信行为。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种类
1.通辽市级劳务品牌推荐申报表(一式2份)
2.劳务品牌简介(1份)
3.劳务品牌成果证明材料(1份)
(二)报送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劳务品牌简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劳务品牌简介应包括劳务品牌特点、带动就业规模(包括间接带动就业人数)、技能水平、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受到的表彰奖励、品牌保护措施、发展规划等。
(2)材料撰写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在2000字以内。
2.劳务品牌成果证明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劳务品牌所获各种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2)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劳务品牌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本次活动作为推动本地区劳务品牌培树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开展本地区劳务品牌推荐评选工作,确保推荐评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地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严把推荐申报材料质量关,确保推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如发现情况不实或虚假信息,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各地初选推荐申报材料上报后,通辽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集中组织评审,并视情况开展劳务品牌实地检查验收工作。
(四)推荐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联 系 人:宋立春
联系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3500656779
联系邮箱:tljynmk@163.com
附件:劳务品牌推荐表
2024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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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品牌推荐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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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品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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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品牌类型 |
❏技能型劳务品牌 ❏服务型劳务品牌 ❏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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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单位/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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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品牌负责人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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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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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200字以内情况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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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人力资源 |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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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联系人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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