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
通辽市政通辽市政府文件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5/05 1.3w 阅读 66 点赞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辽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辽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通辽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年行动方案和配套方案,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网通办、一线应答、一证准营、一码联动”。到2024年10月底前,在全市便利店、超市、饭店等15个行业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并逐步推动更多行业开展“一业一证”改革。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一窗受理”。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所有事项全部纳入企业开办窗口集中办理,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的政策咨询、提前辅导、全程帮办、一窗受理等服务,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旗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进“一次告知”。各审批部门要明确行业准入条件,制定新的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实现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许可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以部门清楚告知、企业诚信守诺为基础,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事项,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大幅精简申请材料,承诺办结时限要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60%以上。(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旗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进“一网通办”。建设通辽市“一业一证”审批系统,着力提高在线办理率和全程网办率。聚焦便捷查询、精准匹配、智慧填表等功能,广泛推行市场主体电子亮证应用,持续提升“一业一证”审批系统智能化水平。(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旗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进“一线应答”。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设置企业开办专席,高效受理“一业一证”涉及的设立、变更等业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旗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一证准营”。政务服务部门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作为市场主体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凭证,在全市范围内互认通用。行业综合许可证不替代相关单项审批证件,市场主体所需的单项审批证件,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发放,并通过综合许可凭证的证面二维码查询和展示。(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旗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推进“一码联动”。政务服务部门要加强证照汇聚,按要求生成综合许可凭证证面二维码。在受理企业申请后,对单项业务不符合条件的,可先颁发行业综合许可证并注明未许可事项,待该项业务符合条件后,再换发新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对涉及证面信息变更的,由市场主体同步申请变更行业综合许可证和相关单项审批证件。对不涉及证面信息的其他信息变更的,按照相关单项审批证件要求办理,并更新行业综合许可证证面二维码,无需更换行业综合许可证。各单项审批证件注销、撤销、吊销、失效等,行业综合许可证同时作废,并由政务服务部门收回。(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旗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联动,强化责任落实。各旗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本地区“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牵头部门,细化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推动改革政策落地落实。

(二)坚持依法审批,强化法治保障。“一业一证”改革不改变行政审批事项,不改变审批和监管的实施主体、实施标准、实施依据、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各审批部门对综合许可证中涉及本部门的审批事项负责。因实施审批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由审批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对于试点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推动将其上升为制度规定,及时固化改革成果。

(三)做好总结评估,强化宣传引导。市旗两级政务服务部门要定期对改革试点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完善有关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积极稳妥扩大改革试点行业范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改革内容、体验改革成效、享受改革成果。

附件:1. 通辽市“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行业目录

2.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


附件1

通辽市“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行业目录

序号

行业名称

审批事项

责任部门

备注

1

便利店

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卫健委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烟草专卖局

按需办理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市场监管局

按需办理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行政审批局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按需办理

2

超市

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卫健委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烟草专卖局

按需办理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市场监管局

按需办理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行政审批局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按需办理

3

饭店

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卫健委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烟草专卖局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按需办理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生态环境局

按需办理

4

小餐饮

食品生产经营登记

市场监管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卫健委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按需办理

5

现制现售食品

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按需办理

6

烘焙房/面包房

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支队

按需办理

7

咖啡馆/茶馆

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消防救援支队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烟草专卖局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按需办理

8

酒吧

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卫健委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烟草专卖局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按需办理

9

浴场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卫健委

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按需办理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烟草专卖局

按需办理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体育局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按需办理

10

健身房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卫健委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体育局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按需办理

11

美容美发店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卫健委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按需办理

12

宾馆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旅馆业)

公安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卫健委

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按需办理

排水许可证

行政审批局

按需办理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烟草专卖局

按需办理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体育局

按需办理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生态环境局

按要求办理

13

药店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市场监管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行政审批局

按需办理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行政审批局

按需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按需办理

14

母婴用品店

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按需办理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行政审批局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按需办理

15

书店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

新闻出版局

公共卫生场所许可

卫健委

出版物网上发行备案

新闻出版局

按需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按需办理


附件2

""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