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支持的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和2026年拟支持的基层老年协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扎实推进我市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现就有
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各旗县市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与管理工作,将其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基层老年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快进度,确保质量
对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加快推进2025年度已支持基层老年协会的建设与规范运行。对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要加强指导、跟踪调度,确保在2026年5月底前完成建设并发挥作用。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2026年拟支持协会的遴选工作。
三、规范资金使用,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各地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配合做好审计与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信息准确
请各旗县(市、区)民政局按要求组织填报相关表格,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其中:
《2025年自治区支持设立的基层老年协会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2),请自2026年1月起,于每月19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报送至通辽市民政局老龄科指定邮箱。
《通辽市基层老年协会统计表》(附件1)及《2026年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3),请于2026年1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报送至市民政局老龄科指定邮箱。
联系人:尹丽曼
联系电话:0475-5777105
电子邮箱:lmyin21@m.fudan.edu.cn
附件:
2.
2025年自治区支持设立的基层老年协会进展情况调度表.xlsx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