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实名制信息平台部分功能更新完善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住建和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实名制信息平台部分功能更新完善的通知》(内建劳〔2020〕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信息平台功能完善的通知
2020年4月20日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 | 11150500MB16286761/2024-02831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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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实名制信息平台部分功能更新完善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旗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住建和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实名制信息平台部分功能更新完善的通知》(内建劳〔2020〕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信息平台功能完善的通知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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