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4月30日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的深刻变革。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坚持依法监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级分类、科学高效、寓管于服的原则,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
(二)主要目标
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转变监管理念,
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我局具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局属执法单位(包含委托执法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科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抽查检查工作。年底前,应确保在供热燃气、建筑业、房地产、勘察设计、排水等各个领域内全面开展抽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予以公示。
(三)重点任务
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是依据我局的权责清单制定的,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局属执法单位(包含委托执法单位)应严格按照已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同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行政权力调整等实际情况,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适当的动态调整。
2.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建立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建立本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
3.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执法单位)确定本部门年度检查计划。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既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
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具体流程、内容和时间段。检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内容,在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间段内自主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
4.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处理,并依法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
在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对需要经过检验检测的,应当在检验检测异议期间届满,或者收到复检结果并将复检结果送达被被检查对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综合实施检查的,从最后单项检查结果的确定时间开始计算检查报告的完成时间。
在检查报告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当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四)加强组织保障
1.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局属执法单位(包含委托执法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并制定好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企业、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的社会监督氛围。根据计划,安排好本科室(单位)随机抽查业务培训,提高检查人员系统操作能力和针对检查事项的执法能力与素质,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
| 索 引 号 | 11150500MB16286761/2024-02834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0-04-30 |
|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0-04-30 |
关于印发《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4月30日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的深刻变革。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坚持依法监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级分类、科学高效、寓管于服的原则,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
(二)主要目标
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转变监管理念,
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我局具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局属执法单位(包含委托执法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科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抽查检查工作。年底前,应确保在供热燃气、建筑业、房地产、勘察设计、排水等各个领域内全面开展抽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予以公示。
(三)重点任务
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是依据我局的权责清单制定的,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局属执法单位(包含委托执法单位)应严格按照已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同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行政权力调整等实际情况,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适当的动态调整。
2.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建立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建立本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
3.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执法单位)确定本部门年度检查计划。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既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
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具体流程、内容和时间段。检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内容,在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间段内自主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
4.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处理,并依法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
在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对需要经过检验检测的,应当在检验检测异议期间届满,或者收到复检结果并将复检结果送达被被检查对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综合实施检查的,从最后单项检查结果的确定时间开始计算检查报告的完成时间。
在检查报告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当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四)加强组织保障
1.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局属执法单位(包含委托执法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并制定好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企业、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的社会监督氛围。根据计划,安排好本科室(单位)随机抽查业务培训,提高检查人员系统操作能力和针对检查事项的执法能力与素质,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