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
通辽市政通辽市政府文件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通辽市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2022/09/15 1.1w 阅读 81 点赞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内政发〔2022〕19号)要求,进一步明晰我市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依据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政府对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确认,编制了《通辽市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重要性,严格履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市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积极对接区级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     

三、各旗县市区(开发区)要编制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通辽市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