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辽市
政策通知公告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表

2025/01/09 1.1w 阅读 408 点赞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表

整改任务

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一项整改任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历史欠账问题突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滞后

责任单位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上报完成情况

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库伦旗、奈曼旗、扎鲁特旗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已上报。

核查情况

通过资料审核结合现场核查,各地均已满足销号条件。

核查完成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对各地区销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4年开始陆续对各旗县级水源地进行现场查看。全市25处“万人千吨”水源地均已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涉及12处旗县级水源地均已完成整改。其中,霍林郭勒市已新建2处水源地用于置换原有4处水源地,库伦旗、开鲁县、开发区已新建水源地并实现供水置换,水源地调整报告均已取得自治区批复并完成规范化建设;科左中旗水源地保护区内基本农田已调出,已完成规范化建设;科左后旗、奈曼旗、扎鲁特旗已新建水源地并实现供水置换,水源地调整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进行市级审核。城发集团牵头建设的城东水厂(科尔沁区新水源地)已完成建设,正在进行调试,2025年1月20日完成主城区第二、第三水厂水源井置换工作。

验收销号意见

同意通过验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