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司法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档案局、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牧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市气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通辽海关:
现将《通辽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市本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督导本系统基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确保抽查计划按时、保质完成。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参与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相关行政检查部门,实施检查均应按照检查计划,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牵头检查部门,由牵头检查部门负责明确联合检查部门、检查内容、检查时间等相关事项,组织联合检查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检查,实现“综合查一次”。
二、各部门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示,确需增加和调整抽查计划的,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各部门要按照DB15/T 2463-2021《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四、各旗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对抽查计划进行细化和补充,能联尽联,统筹制定本地区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五、通辽市市场监管局将定期调度通报市本级各部门和各旗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年度抽查计划完成情况。各部门、各地区在执行本年度计划时,确需调整计划或遇到其他影响计划正常执行问题的,要及时反馈通辽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刘赫 韦秀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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