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年”工作部署,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人社公共服务,市人社局将采取四项务实举措,全面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
一、全力实施就业促进行动。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5万人以上,农牧民转移就业42.4万人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本土化用工比例达到80%,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国家调控目标以内。一是实施产业扩岗专项行动。提高第二产业就业比重,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壮大新业态就业规模,发挥小微企业就业“蓄水池”作用,全年新挖掘就业岗位4万个以上。二是实施转移就业专项行动。为农牧民免费提供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提供全方位转移就业服务,实现农牧民就近就地就业22万人,脱贫人口务工就业3万人以上。三是实施留才引智专项行动。通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以及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企业吸纳和灵活就业,留住大学生1.1万人。四是实施创业带动专项行动。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以上,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市级标准化创业孵化基地。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农牧民工、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按政策给予创业资金扶持。
二、深入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一是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村村覆盖”工程,年内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二是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实施企业年金扩面计划,扩大个人养老金覆盖范围。三是推进补充工伤保险工作,为劳动者提供更多安全保障。
三、激发人才支撑发展动能。一是畅通公开招聘渠道。深入挖掘岗位资源,全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0人以上。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常态化发布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完善“人才测评+面试”、高层次人才引进“直通车”机制,提高人才引进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设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博士后工作站各1个,全年新增技能人才8000人、高技能人才2900人、技师和高级技师600人。
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实施在建工程项目“两金三制一惩戒”全覆盖行动,推广运用“维权护薪”二维码,落实“双驻双查”制度,对查实的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在全区率先推行在建工程项目劳资专管员持证上岗,年内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创建全区首家“劳动仲裁线上调解工作室”,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成功率达到75%以上。拓展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场景,扩大电子劳动合同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