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委审计办瞄准职能定位,扎实履职尽责,在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全面领导上聚焦用力。
做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把党对审计工作全面领导的要求落实落细,及时将有关事项上报通辽市委审计委员会、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做到应报尽报、程序规范、内容准确、报送及时。年初以来,已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重要报告、事项和文稿14件;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报送重要报告、事项和文稿17件。
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通辽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办运行机制的工作提示》,从4个方面7个类别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范围、时限和流程,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有效落实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推动工作规范化。
加强部门贯通协同。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一体联动,与市人大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意见》。同时,推动加强审计计划会商协同、信息资源互通互享、问题整改联动共促、监督成果转化应用,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