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2日从市水务局获悉,我市签发2024年一号河长令,公布《通辽市西辽河干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第1号),从6个方面部署了15项重点工作任务,对进一步加强西辽河干流管理保护、维护西辽河干流健康生命、力争2024年西辽河干流全线过流作出安排部署。
河长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全面加强西辽河干流防洪安全、流域生态修复,助力母亲河复苏,统筹河道清“四乱”、河道禁种植高杆作物等综合治理举措,齐心协力开展西辽河干流分区管控,全面推行常态化监管,推动西辽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扎实成效。
河长令要求,要保障防洪安全,全力保障滩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滩区村庄“一村一策”防洪预案,分类处置河道内林木,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设施。要严格落实河道“清四乱”,开展河湖管理专项行动,对141个存量问题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强化岸线保护与利用,提升岸线管理水平。要认真落实主河槽禁种滩区限高杆作物,全面推进两区(主河槽、滩区)管控,分类处置滩区耕地,对不符合河道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的确权耕地分类处置。
河长令要求,要严格水资源管理,坚持量水而行、以水定地、以水定产,推进西辽河沿岸旗县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设定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严控用水“增量”,对西辽河沿岸有关旗县取水许可依法实行限审限批,对违规取水口进行整治。要加强污染防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分类治理沿岸各地使用地膜、农药及畜禽粪污影响生态环境情况,加强入河排污监管,摸清西辽河干流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4类入河排污口情况并建立管理台账,强化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提高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要健全常态化监管,清理整治违规占用河道的工矿企业,清理整治违规旅游设施,对存在问题的旅游景区进行限期督导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