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好更全面领会《通辽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和《通辽市2024年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主要内容,4月1日,通辽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召开。市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围绕《实施意见》和《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特点等进行发布,并答记者问。
《通辽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在未来三年内推动服务业转型突破、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提出到2026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86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7%以上等关键指标。同时,政策聚焦生活性服务业中的商贸、文化旅游、养老家政、房地产,以及生产性服务业中的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和科技服务等八大重点行业,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任务和行动措施。《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更加注重推动服务业产业发展的系统性、更加注重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更加注重服务业市场的培育、更加注重服务业领导推动机制的完善。
《通辽市2024年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若干政策措施》于2024年3月5日正式印发。该政策措施适用于我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业市场主体,涵盖了多个行业领域,包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体育娱乐、房地产相关服务、居民服务、卫生和社会工作、教育、信息传输和软件服务、科研和技术服务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等。
该《政策措施》将大力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做强做大,支持工业企业“工贸分离”,支持个体工商户“个转企”,支持企业拓展服务业态。
该《政策措施》明确了奖励资金的申报流程、资金来源和管理要求。同时,还明确14个重点行业的纳统标准,以年营业收入为主要衡量指标。对于新纳统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和新成立、合并重组的市场主体,政策给予了不同额度的奖励。
该《政策措施》有效期自印发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奖励资金申请截止到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