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辽市委巡察工作部署,截至5月28日,六届通辽市委第七轮(第二批次)巡察完成进驻工作。本轮(第二批次)巡察主要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常规巡察,对8个旗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开展提级巡察,此次现场巡察时间为50天左右。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紧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全面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履行核心职能责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监督职能作用。
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各巡察组分别设立了专门接访地点、接访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处理。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