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保障购房人的财产权利,从源头防范商品房“一房二卖”“先卖后抵”等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通知》,并对外发布通告,自6月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新售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办理预告登记免收登记费。
实行预告登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合同网签备案的同时,依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帮助办事群众申请办理预告登记,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申请材料,全程“无纸化”“零材料”“不见面”网上办理。其中,申请人身份证明、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系统推送,新售商品房合同中包括权利人关于预告登记约定条款的,无需再提交约定材料,登簿后,权利人可自行下载电子证照。
推行“网签备案+预告登记”交易登记一体化新模式,引导权利人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主动申请预告登记,能更好地保护买受人将来物权的实现,即购房者就尚未建成的预售商品房申请预告登记,可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以此保障今后顺利拿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将不动产交易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变“化解矛盾”为“提前预防”,有效防止了开发商对预售商品房“一房二卖”、再次抵押等不确定性风险,切实维护了购房人合法权益。
市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打造优质高效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加大“网签备案即预告”便民举措推广力度,全面实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业务常态化开展,持续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水平,让企业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成果的幸福感和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