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4年通辽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2024/01/02 1.2w 阅读 211 点赞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劳动力市场供需对接,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2024年通辽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扎实做好促就业稳就业各项工作,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进一步打造“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品牌,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搭建对接平台,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助力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活动安排

(一)就业援助月。1月,以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服务对象,由各地人社部门联合当地残联组织开展,结合送温暖和困难帮扶活动,在元旦后春节前集中为服务对象提供就近就业创业、兜底安置等就业帮扶。

(二)春风行动。1-3月,重点面向辖区内农村劳动力和用工企业,兼顾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由各地人社部门联合当地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交通运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开展,在春节前后集中面向服务对象开展引导有序外出、促进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招聘用工等服务。

(三)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3-5月和9-11月,分春秋两季,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地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四)民营企业服务月。4月,以民营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由各地人社部门联合当地教育、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到民营企业就业。

(五)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5—8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以及有招聘用工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为服务对象,由各地人社部门牵头开展,通过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就业创业网等网络招聘平台,以优质高效服务促进就业。

(六)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7-12月,以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为重点对象,由各地人社部门负责,针对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求职需求,开展政策落实、权益保护、困难帮扶系列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七)金秋招聘月。10月,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用人单位为重点服务对象,由各地人社部门联合当地民政、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帮助企业招工稳岗,支持劳动者求职就业,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

(八)职引未来—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11月下旬—12月上旬,以2025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地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发动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市场化就业服务。

(九)“1+14”全区就业创业推进会。以自治区政府每年春秋两季大型招聘会为引领,以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农牧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及其他有求职需求的各类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地人社部门开展,与自治区主会场同步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精心策划,抓好实施。人社部门要主动联合其他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工作方案,强化保障支持,做好各项活动。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提前谋划、合理制定和及时公开招聘活动排期,丰富公共就业服务内容和形式,密集开展面向各类就业群体的包括现场、网络、直播带岗、岗位推送等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专项行动期间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对用人单位的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必要审查,严格规范招聘信息采集,坚决杜绝各类虚假信息。要在招聘活动举办完当日将统计数据录入通辽就业创业网招聘会信息采集模块,按月将招聘会精准就业佐证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确保招聘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有序进行。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在活动期间及时跟踪报道,通过官网官微、县镇村三级就业服务平台、社区服务群等各类渠道积极宣传转发,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扩大各项活动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工作联系人:宋  锐

联系电话:(0475)6390929

电子邮箱:tljytjxxk@163.com

附件:2024年通辽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

2024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印发

附件


2024年通辽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pdf

通人社发〔2024〕8号  _20240508093122.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