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全力推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走深走实。
2023年我市建设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7个,100家单位成功创建2023年度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家单位成功创建第九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市博物馆被评为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库伦旗、科左中旗成功创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填补了通辽国家级示范旗县的空白,还涌现出那申乌日塔等一批全市、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推动创新实践,探索创建工作的“通辽路径”。我市围绕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五项重点任务,制定“石榴籽”行动计划,建立“1+3+3+N”载体平台,各级党委和政府集中开展思想观念提升行动、各部门结合主责主业开展多载体行动,打造丰富多彩的共有精神家园。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群众性文化团体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演出100余场次。制作播出《通辽记忆》系列微纪录片,举办“草原儿女心向党”文艺汇演。
推动各民族文化互鉴交融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歌舞剧《彩云飘落的地方》入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精品工程项目,在主流媒体开设“深入推进‘两个打造’构筑共有精神家园”等专栏,制作“北疆石榴娃”IP,制作微宣讲视频《聆听》55期。全市新创文艺作品193件,打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音乐会《春风十万里》,传承红色基因话剧《赤子长歌》等一批优秀舞台剧目,完成惠民演出任务1000余场次。开展“精品演艺进景区”活动74场。按照“八进”要求开展活动600余场次。开展全市“科普大篷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系列科普宣传活动,受益6000余人次。开展“石榴籽心贴心”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364场次。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授课内容,列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列为基层组织“三会一课”和党员必学内容。2023年累计讲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教学专题38个,培训干部4.8万人次。市级重点培训党员1970人,旗县普遍培训6.1万人,基层党委兜底培训7.76万人,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5806次。积极与内蒙古民族大学合作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组建150人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重点人才库。开展“追溯西辽河文明之光”专项行动,建立西辽河文明研究专家工作站、西辽河文化研究院和西辽河文明展厅,对区域内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开展系统研究。策划编写了《西辽河文明核心区—通辽篇》《草原丝绸之路》《通辽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录》等书籍。
加快改善就业、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薄弱环节。2023年,全市经济实力与居民收入实现双提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2%和8.3%,财政民生支出占比达70.5%。争取落实2024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879万元,重点实施农村牧区基础设施补短板、扶持特色产业、传统手工艺培训等43个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革发展成果公平普惠各族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