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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闫宝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4/06/20 1.3w 阅读 318 点赞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闫宝春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市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闫宝春同志任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2023年4月12日起算。

2024年5月17日


抄送:市委有关部委办,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4年6月21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