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
通辽市政通辽市政府文件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政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06/11 1.8w 阅读 245 点赞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加强政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政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技能     

培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促进我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与企业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有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职业院校培养技能人才保障产业发展的社会服务能力,更好地助力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5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技能内蒙古”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31号)要求,结合我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技能人才建设工作现实所需,现就开展政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目标及路径

推进全市职业院校和各类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与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创新驱动与技术革新、资源共享与共同发展等方面广泛深入合作,既是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的重要渠道,也是助力企业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更新业务知识的有效途径,更是解决全市劳动力市场供需结构性矛盾、推动全市各类项目落地见效、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有利于促进生产、教学、科研有机结合,实现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需求、课程体系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无缝对接,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的目的,为建设技能通辽、产业通辽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鼓励支持各产业龙头企业和职业院校探索组建技能人才培养区域性政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联合体,推动各级政府部门深入了解技能人才需求市场状况,围绕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精准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和供给。     

——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建立健全专业课程动态调整机制,对接产业需求,增设急需紧缺工种,聘请合作企业专家成立校企专业共建委员会,共同确定技能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与企业在学生实习实训与就业推荐、师资交流与培训、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与继续教育等方面开展合作。     

——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参与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和科技攻关等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鼓励支持行业企业设立奖学金,与职业院校联合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建设实验室或生产车间,合作兴办技术创新机构,合作组建职业技能培训实体或其他形式的产学研融合联合体。     

二、优化基础能力建设

(一)共建三级实训中心体系。按照产业导向、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集中投入的原则,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性支柱产业,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健全的区域性公共实训中心和企业实训基地,形成以校企合作为基础的通辽职业学院、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通辽技师学院—旗县中等职业学校—各旗县市区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三级实训中心体系。打造一批设施配备齐全、技术保障有力、集产学研训于一体的职业院校专业实训中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建设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和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进一步充实和更新现有实习实训基地的设备设施,创新运行机制,完善管理模式,减少重复建设,实现错位发展优势互补。     

推动构建以“通辽职业学院、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通辽技师学院—科尔沁区、开发区”为主体,以现代服务业、玉米生物、现代物流、蒙医药研发、高端装备制造、风力发电装备、新能源等为支柱产业的中心区域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联合体。     

推动构建以“通辽职业学院、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通辽技师学院—霍林郭勒市公共实训基地、扎鲁特旗职业教育中心—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工业园区”为主体,以煤电铝后深加工为支柱产业的北部区域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联合体。     

推动构建以“通辽职业学院、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通辽技师学院—开鲁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奈曼旗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鲁县生物医药开发区、奈曼工业园区”为主体,以生物医药、镍铬合金、新兴建材为支柱产业的南部区域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联合体。     

推动构建以“通辽职业学院、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通辽技师学院—科左后旗民族职业技术学校、科尔沁左翼中旗民族职业中专、库伦旗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通辽承接产业转移产业园区”为主体,以现代畜牧业、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中医药(蒙医药)、硅砂精深加工为支柱产业的中部区域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联合体。     

(二)共商专业核心课程设置。全市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要对各类企业深入开展调研,全面了解企业用人需求,按照企业岗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与企业共同制定技能型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专业设置,制定课程标准,共同编制专业教学大纲、开发专业核心课程、编写专业精品教材。课程内容设置应与全市产业发展布局、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企业技术创新相适应,实现职业院校教学内容与区域产业发展和生产实际协调统一、深度融合,兼顾职业资格、技术等级和专项职业能力评价考核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教学内容实时更新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     

(三)共促“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职业院校建立专、兼职结合的专业教学及培训师资队伍,聘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企业要聘请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企业担任技术指导、理论导师。建立兼职教师、导师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不少于1个月。     

(四)共推学生实习实训。职业院校要按照全市四个区域性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联合体建设的总体布局,结合院校专业设置和企业用人需求,有针对性与企业结对开展学生实习实训。切实加强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统一办理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并指派指导教师。实习实训学生应当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积极接收合作院校学生实习实训,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地、设备设施,安排指导人员,做好实习实训前的安全培训工作和实习实训期间的劳动保护工作。实习实训期间实施“双辅导员”制,学校可聘请企业技术、管理人员担任学生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与学校专业教师(或管理教师)共同实施管理。校企双方教师要对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操行等情况进行记录,实习结束时,由校企双方根据操行表现和职业技能成绩,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学分制考核范围。学校对实习实训管理给予经费保障。对毕业年度参加实习实训成绩优异的学生,院校和企业要积极引导学生留企就业,切实提高通辽籍职业院校毕业生留通就业率。     

(五)共办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参与合作的职业院校要优先安排与其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的企业员工进校接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继续教育,协助合作企业提升应用型管理岗位人员及职业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等级,及时满足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通过举办或委托职业院校等形式,对本企业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新型学徒制培训、职业技能培训。     

(六)共搭专业研发和服务平台。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搭建专业研发和服务平台。一是由职业院校投入部分专业人员或提供技术,与合作企业共建应用技术研发、推广、服务机构。二是利用职业院校的技能人才和技术优势,结合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成立产、教、研融合机构,为产业、行业和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三是院校要积极帮助支持合作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和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机构,提升企业自主培养人才的能力。     

三、强化技能人才培养

(一)推进工学结合。进一步深化职业院校教学改革,积极推行“专业认知、职业体验、基础学习、生产实习、岗位学习、顶岗实习”六层推进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丰富内容。把“产教结合、工学结合、育训结合、校企一体”纳入职业院校的基本教学制度,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水平和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期限为6个月,接收学生岗位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岗位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在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     

(二)开展“企业校区”联合办学。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共建企业校区(教学点),探索共建产业学院、“企业办班”“教学工厂”“生产实训一体化车间”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模式,逐渐建立企业出场地、学校出师资、多方筹措资金、校企共同管理的联合办学模式。     

(三)有针对性培养技能人才。围绕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和企业岗位需求,在职业院校开展合作招生,实行“冠名班”订单式、定向式培养,实施“工匠班”计划,形成校企联合培养、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招工即招生、入学即就业”的培养与就业一体化模式。合作院校要对校企合作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评估考核,对长期没有订单班或就业率不高的专业要适时做出调整。     

(四)引导专业与产业对接。建立校企对话机制,探索专业与产业对接模式。组织职业院校相关专业骨干教师与对口产业和企业的专家、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对话,相互了解学校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材体系、师资结构、教学方式、实习实训要求等情况和产业人才发展规划、用人需求、岗位工作标准、职业培训要求等信息,共商人才培养方案,促进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产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实现无缝对接。     

(五)建设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集师生教学实践、企业员工培训、技能等级评价和生产经营服务于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校外公共实训基地。对获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建设项目资金支持。     

四、搭建校企合作平台

(一)组建政校企培训联盟。各级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组建由通辽职业学院牵头、各职业院校配合、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联盟,搭建政校企合作平台,促进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需求紧密结合,形成“人才共有、设备共用、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切实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水平。     

(二)发挥职业教育集团作用。职业教育集团是职业院校、企业等组织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发展而组成的教育团体,是各学校和企业之间的人才需求信息平台、师资互动平台、实训基地共享平台、职业培训与技能等级评价平台、应用型技术与管理研发推广平台。对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的全市性大型职业教育、教学活动、技能竞赛等,各级各部门要按政策规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全市各行业组织应积极引导和鼓励本行业的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强化指导、沟通、协调和服务职能。充分发挥行业的知识、技术、资源、信息等优势,积极参与校企共同制定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共同开发专业教材、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评估、技能人才等级评价等相关工作。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旗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政校企合作的规划、资源配置、经费保障、督导评估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和行业协会要通力合作、履职尽责,为政校企合作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及时解决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校企合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政校企合作开展的各类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培训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竞赛集训基地、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等项目所需建设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企业接收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工资,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依法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参与校企合作企业用于职业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国家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委托职业院校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机构或者设立实习实训基地的,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补贴政策。实习实训基地在保证学生实习实训的前提下,可承担部分生产任务,按有关规定组织学生勤工俭学。     

(三)压紧压实责任。人社、教育部门要正确引导、积极鼓励、大力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支持校企合作双方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校企双方积极设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提升企业对所需技能人才的职业培训和自主评价能力;加强对校企合作共建校区(教学点)、实训基地的检查、督导,不断提高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更好保障全市产业发展技能人才需求。发展改革、工信、商务、农牧、工商联、科技等部门要为职业院校提供产业发展信息,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区域性支柱产业对接,对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合作项目优先予以扶持。财政部门要落实职业教育投入政策,加大对校企合作工作的扶持力度,落实好职业院校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实训基地建设配套资金。国资部门要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建设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接收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教师实践,支持各类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市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结合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实际制定和实施本地区校企合作实施办法,切实加大对技能人才建设的经费投入,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合作,为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提供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保障。     

附件:通辽市政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通辽市政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孙 乐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吉洪刚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杜志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  王向宏   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 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布仁桑   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冠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裴玉红   市财政局副局长     

         田红军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梅玲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马俊岭   市农牧局副局长     

         张 利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霍清林   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赵桂琴   市总工会副主席     

         冯秋颖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高 领    通辽职业学院社会培训处处长     

         杨 媛    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副主任     

         许振库   市工业职业学校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政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技培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向宏同志兼任,成员为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